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Inofrmation Policy(10/13)

今天印象較深刻的點

1.政策的制定需要關注不同的面向,像是要針對描述政策的文字內容清楚定義,以清楚反映所要表達的概念目標及達成指示的作用;同時,向下也要能帶動各項相關計畫、活動的產生;在水平面向上則要能與其他政策相容不牴觸。

2.政策的公布需要考慮接受政策的對象和傳遞的途徑,確保政策能發揮預期的效用。


其實關於資訊的查檢制度才是我最感興趣的部分。資訊的查檢政策,關聯的面向從政策的決定者、政策的內容、以及政策的目的等。從一面來說,為著人們可能因獲得某種特定資訊而發生潛在的風險,我們都需要有資訊查檢制度做我們的保護;但換個角度來看,人們對可能發生之風險的定義,卻會因自身不一樣的文化、社經地位、傳統等而有不同結論。根據不一樣的定義便會產生對風險不同的看法,對於因避免風險的發生而制定之查檢政策內容,相對來講也會不一樣。固此,資訊查檢政策的制定者,實為查檢政策的根本關鍵。在這日趨個人化、個性化的社會,雖然處在類似環境中的人可能仍存在著些許共同的價值觀,但實際上,人其實是變得越來越多元。因此如何找出制定出讓大眾心理安定並又能提供每個個人所需之資訊的政策,是很值得研究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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